出口免税实务操作与会计处理
财税2012年第39号文件出台后,大大拓宽了出口免税的适用范围,逐渐形成了出口货物的退税、免税、征税三项税务管理模式,且每年的五月份是申报上一年度出口免税的最后期限,望广大企业重视出口免税的相关管理要求,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本次课程将主要针对出口免税的管理要求、会计处理等事项展开讲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出口免税政策的适用范围
ü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税的22类情形
ü 视同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免税范围
ü 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即由退税改免税的三种情况)
ü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免税适用范围
ü 不能收汇或逾期收汇出口货物免税范围
2. 出口免税的相关问题处理
ü 出口免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
ü 免税申报的截止期限
3. 出口免税的增值税报表填报要求(由申报制改为备案制)
ü 增值税纳税填报要求
ü 备案备查资料的要求
4. 出口免税的会计处理实务
ü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实务
ü 退税改为免税调整的会计处理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