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项目,在原始舱单和承载舱单中增加“旅客座位号”“预定编码”,在预配舱单中增加“预定编码”,详见附件1。
二、继续使用ARINC网地址BJSCCXH作为中国海关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正式接收地址,报文格式为世界海关组织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定的PAXLST报文标准,详见附件2。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23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中国海关进出境空运运输工具旅客舱单电子数据报文格式.docx
海关总署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