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海关总署发布了58号《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对有关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该公告发布后,曾经引起各界的高度关注,也曾引发较大规模的讨论。近日,针对58号公告,海关总署发布了相关问题解答,对相关的13个问题进行了回答。本期课程将会针对58号公告、该问题解答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主要内容包括:
1、问什么要出台58号公告;
2、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3、什么是应税特许权使用费;
4、不能确认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税如何处理;
5、进口时已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如何申报;
6、进口后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如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