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交流活动
专业问答
专业报告
企业培训
产品介绍
易汇视野
视频课堂
热点新闻:
【精彩回顾】“进口通关、付汇、税收管理与多部门重要新规盘点...
【精彩回顾】《影响进出口企业的三大外汇管理政策》沈阳场
精彩回顾|2016—2017年度影响进出口企业的六大热点政策 研讨会成
感谢:易汇咨询贸易合规交流暨年终答谢会圆满结束
精彩回顾 | 易汇咨询&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信用证结算实务与风险...
“走出去•e路风景”企业高峰论坛 暨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
易汇咨询成功举办《海关新稽查条例解读》研讨会
1
易汇视野
外贸聚焦
外贸政策
海关总署
外管总局
国税总局
外贸聚焦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易汇视野
>
外贸聚焦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2号(关于调整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车辆注册登记提交文件有关事项的公告)
分类:外贸聚焦
阅读:
2281
次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4日
根据国务院有关决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车辆注册登记提交文件予以调整。申请人在向海关办理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的注册登记手续时,对于承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当同时提交交通运输部门配发的、经营范围涵盖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7月20日
上一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6年第2号
下一篇: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2016年第43号(关于发布5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报名
如需电话报名,请拨打报名热线:4008450018
*
公司名称: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接入号码:
部 门 :
职 务 :
*
电子邮件:
发票地址:
参加人数:
备 注 :
如多人报名,请将其他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填写在备注栏
关注问题:
*
验 证 码 :
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