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业务中,FOB、CIF、CFR(C&F)都是常见的成交方式,而出口退税确认外销收入的依据是FOB价格,这样就存在不同成交方式之间价格的转换。当前主要的会计处理有两种形式,一是以CIF价格确认收入,事后以运保费发票金额作为费用冲抵收入;二是确认收入时先行按照报关单运保费自行折算为FOB价格,事后收到运保费发票后再进行修正。两种会计处理方式各有利弊,本课程将针对国际运保费的会计处理、“统计美元价”的作用、报关单运保费的识别等企业关心的问题进行讲解,希望学员正确理解并掌握国际运保费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 对国际贸易业务中FOB、CIF、CFR(C&F)等成交方式的理解
二、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中“统计美元价”的作用
三、 对报关单上运保费标识的识辨
四、 国际运保费的会计处理
五、 报关单申报运保费与运保费发票金额不符时的会计处理
六、 全面“营改增”后,国际运保费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中税咨询集团合伙人
▪《中国海关》出版社资深外贸专家
▪《中国外汇》杂志特聘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