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第五条第三款的要求,“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目前,海关年报系统已经正式启用,为帮助广大易汇咨询会员单位详细了解年报过程及注意事项,易汇咨询特安排举办《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电话会议课程,对相关内容进行解析。
本课程大纲:
1.报关单位年报的政策依据
2.年报的时间要求
3.年报的提交方式
4.年报内容个字段填写规则解析
易汇咨询 高级咨询顾问 合伙人
金磊老师是中国注册税务师、报关员、报检员。曾任海关总署数据中心科长及客服部经理。在海关通关管理、外汇监管、出口退税、国际贸易结算、国际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等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理论基础及实践经验。有超过300场的外贸公开课培训及企业内训经历,累计为数万家企业提供了专业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受聘于多家涉外企业担任外贸财税顾问,并曾指导帮助十余家企业通过外汇现场核查和海关、税务的专项稽查。